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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北大法学 - 凯程北大法学精讲(06)
凯程北大法学精讲(06)
- 2008-4-24 13:30:46
近年来,研究生考试越来越热,而国内几大法学院更是成为了考生们的热衷。不过,要通过残酷的研究生考试选拔,并非一件易事。在考研的考试科目中,专业课相对于公共课来说分值更高,各个学校的特点更加明显,但是其变化性和对基础的高要求也是显而易见的。 在北京地区,学子报考法学院的选择有几大知名高校,如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其中,政法和人大题目相对来说,比较死板和基础,且有大量的客观题,所涉及的考试科目也不是很多(如人大考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刑法、诉讼法和民法六科)。清华大学考试科目少,但是题目较深,灵活,需要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北京大学法学院考试科目最多,俗称“十项全能”(指考试科目包含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民(商)法、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经济法、),题目全部以主观题形式出现,同时由于学校 本文以下重点为大家分析一下北京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专业课试题的特点和应对方法。通过分析近十年的试题,可以看出,北大法学院对于考生的考察还是比较全面的,其试题可以分为两类:一类为基础知识的考察(注意: 因此,要应对考试,有两个方面相当重要:第一,熟练掌握必备的基础知识;第二,学会高技巧的答题方式,也就是说,要锻炼养成良好的思维模式,即分析问题的模式与能力。在辅导学生的时候,我经常举这样一个例子:答题犹如炒菜,基础知识就像炒菜的原材料,而答题方式则是每个厨师的炒菜技术。如果没有原材料,即使“巧妇”也难为“无米之炊”,空有技术,并无用武之地;如果没有技术的话,即使燕窝鱼翅一大堆,可能也达不到高手一份蛋炒饭的效果。而如果考生能做到二者兼备,则可以在考试时,为评卷老师摆上一桌诱人的佳肴。 首先,在掌握基础知识方面,根据我们总结的经验,可以从以下方面加以注意: 第一:教材的选择。在教材选择方面,每科以一本教材为主,最好不要看得太杂。众所周知,北大法学院考试科目繁多,即使每门课一本教材,一共也会有十几本厚厚的教科书“折腾”大家,如果选的教材更多的话,从一开始就会给考生带来极大的压力,不利于复习的高效进行。有人可能会问,这样是不是可能会看错教材,导致最后功亏一篑?还有人会觉得某本特定教材的选择,会对考研成功至关重要。这两种想法都是我所不赞同的。首先,不管哪本教材,不像专著或是论文,都不会把作者的独特思想或是个人见解阐述过多,大部分内容都是对基础知识的介绍和对通说的阐述。其次,不管是谁的教材,其编写者一般都是在学界已经颇有影响的学者,即使是学界争论的问题,不管考生接受了或者赞成了哪本教材的观点,如果能够像编写教材的“高人”一样,论述得头头是道, 第二:复习方法的选择。这要根据每个人的学习经验和记忆特点加以选择。通俗的分类,可以分成两种:只看不写和边看边写。只看不写,也就是狂看教材,不作总结和笔记。这样的好处是:看书速度很快,遍数上得去,符合遗忘曲线的要求。但是,选择这种方法的人,应该具有较好的宏观把握能力和整理能力,能在看书的同时在头脑中整理已经看到的知识,并做出大致的框架图。边看边写呢,就是指在看书的同时,做笔记,书面的整理相关内容,这样可以加深印象,更加牢固的把握知识体系,但是时间和精力耗费也会比较大。采用这两种方法,都有成功的例子,所以需要考生根据自己的特点加以选择,并无定式。但是最终目的都是一致的,就是要熟练的掌握教材上所阐述的基础知识,形成自己关于每科的知识体系。不过,值得推荐的一种看书方式是:先宏观,后微观,先浏览,后精读。也就是先熟悉书本的宏观体系,提纲擎领,在逐层分析。遵循从骨骼到血肉的顺序。同时,要把握重点。在这一点上,很多人已经总结得非常清楚,历年真题的作用是相当大的。通过分析近年来的考题,我们可以发现,其实重复率相当之高。所以,建议考生在看书的同时,通过分析历年真题,来把握每门课的重点内容。 除了这两个问题,在基础知识的储备方面,还有很多其他需要注意的方面,例如时间的安排,是否听课,辅导班的选择等,但是这两个问题最为基础和重要,所以加以详细介绍。但是,其实通过分析历年的考题和考生的答题情况,我们可以看出,其实大多数人基础知识的掌握还是相当牢固的,分数的主要区分点,还是在于对于灵活类的综合性题目的分析上。也就是说,在答题方式上的优劣,决定了最后分数的高低。而且,基础知识的掌握,需要大家一点一滴的积累,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并没有多少捷径可 对于北大法学院的这种主观性试题,并没有什么固定的标准答案,但是给分的标准还是有的。一份优秀的答案至少应当做到三点:条理清晰,全面,深刻。但是,在每道题短短的十几分钟的时间中,没有辅助资料,没有非常深厚的理论功底,要做到深刻是很不容易的。不过,如果掌握了我们的答题模式,至少是可以做到全面和条理清晰这两点。而这并不是每一位考生都能做好的。 通过对历年试题的分析,我们将其分成了三种不同的类型,并根据不同的类型给出了常用的分析方法和回答模式。一旦大家能够学会这种答题模式,将每种答题框架烂熟于心,使之成为自己潜意识中的一种能力,也就是说养成了这样一种思维方式。 这三种类型的试题包括:陈述式题目,问题式题目,名词式题目(案例分析比较特殊,所以不放在此处讨论)。陈述式问题表现为要求论述一个一般以主谓结构的陈述句。例如,05年题目中的:论在中国建立判例法制度的特殊重大意义;论行政法是控制和规范行政权的法等等。问题式题目一般通过提出一个问题或者现象,要求对其加以分析。例如05年题目中的:论刑讯逼供为何屡禁不止。名词式题目呢,则近似于名词解释,要求对某项制度或是某个名词或名词短语加以阐释。如,论税收优先权,简述国家的管辖权。近年来,该类题目出现较多, 首先对于问题式题目,伟人毛泽东同志其实为我们如何分析和答题做出了良好的表率。毛主席的论说文一般都分为三部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我们在应对问题式题目的时候,也可以运用这种方式加以回答。首先提出问题,即是对该问题的现状加以介绍。第二部分:分析问题,这就涉及到它的产生原因,表现形式,体现出的问题或矛盾,以及公众学者或是考生个人对其的评价。最后一部分就是解决问题,即根据问题或现象,提出解决方法,以及注意事项。 例如,对于“刑讯逼供为何屡禁不止”这个问题,可以做出以下的答题框架: 一、现状综述:A.刑讯逼供在中国屡禁不止的现状 B.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C.现状和法律规定之间的背离 二、分析问题:A.刑讯逼供的概念及表现形式 B.产生原因(题目的重点,也应当是答案的重点内容) C.体现出的问题及危害性 D.评价 三、解决问题:应当如何制止刑讯逼供 及注意事项 当然,在具体的每个方面,还应当选择角度继续分层加以分析,一般来说,在考试那么紧迫的情况下 其次,对于名词性问题,我们要选择的分析角度无外乎以下方面中的几项或者全部:1、概念;2、产生原因(背景);3、类比(制度类比或是相近名词类比);4、特征;5、作用;6、社会影响;7、评价;8、缺陷及改进措施。当然,以上方面并不需要每道题目都能面面俱到、一一对应,而是根据题目的要求和自己基础知识的储备加以选择和阐述。尤其是有的题目,已经明确给出了要求回答的主要方面,这时候就必须在保持全面的基础上重点突出,做到有的放矢。 例如,对于论税收优先权这个问题,就可以回答以下内容:1、概念:税收的概念,优先权的概念;2、税收优先权的产生原因,也就是解释为什么税收可以优先,这就涉及到税收的特点; 最后,为大家分析一下陈述式题目。这类题目综合性比较强,结构更加宏观,但是随着对降低难度和题量的呼声的回应, 总体来说,对于这种题目,首先要确定答案的总体结构,其方法就是对其进行断句分层。然后就将其分解成为了几个名词式或者是问题式的小题目。最后,再按照各自的答题思路加以解决就可以了。 例如:论行政法是控制和规范行政权的法。对该句话断句分层,可以分成:1、行政法2、控制和规范行政权两个部分。由此,回答该题目的框架可以是: 一、 总体论述 二、 行政法:变成了一个名词式问题,可以简要介绍行政法的背景由来特点等。 三、 控制和规范行政权 A.为什么要控制和规范行政权(这就包括行政权的概念、特点、局限性等) B.如何控制和规范行政权(结合行政法的内容进行论述) 四、 总结 其实这个问题在姜明安老师的教材有具体的论述,大家加以分析,也可以看出其逻辑结构和我们分析问题的模式是相近的。 在做出答题框架之后,另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确定分析问题所选择的角度,即分析视角。总结各种教材及学者的论文专著,我们发现有以下一些常用的角度可以加以参考。1、时间角度:可分成过去、现在、将来等阶段;2、空间:国内、国外;3、主体或对象:立法机关、司法机关、执法机关、普通大众、舆论等;4、行为: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5、性质:心理、社会环境(包括经济、文化、政治等)、历史等方面;5、意义:可以从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两个方面加以分析,也可以从对不同对象,如个人、国家、社会、历史的意义加以分析。 另外,在段落的组织方面,也有一些常用的组织形式,例如总分总结构,总分结构,并列结构,递进结构,逻辑推导结构,时间顺序,空间顺序等等,这就需要考生根据各自的应用熟练程度以及和题目的适应性方面考虑,选择最适合自己和最适合某道题目的结构,来分析阐述问题及问题的某个具体方面。一般来说,总分总的结构使用得最为频繁,且更容易显得清晰全面。 以上是对各种类型的试题所总结的答题模式,如果考生可以熟练掌握,使之成为自己思维的一部分,则不管遇到多么生僻或是宏观的题目,都会胸有成竹,很快找到下手之处。取得不错的成绩也将是意料之中。 本文的最后,将给各位考生分析一下北京大学法学院06年试题。总体来说,06年试题难度不大,而且对基础性知识的考察更为明显,没有出乎意料的生僻题目。而且,题目的表现形式更为直接和明了,有利于考生抓住重点,防止文不对题。各科的题目特点还是得到了保持和表现。总体来讲,宪法和行政法重点比较明确,且对基础内容的考察很为注重;刑事诉讼法较难,需要具备一定的分析和比较的能力;刑法的案例分析依然在重点罪名中出题,而总论内容较少,题目也比较容易掌握;国际法考察的题目仍然相当基础;民法题目虽然是典型的重点的民法问题,但是回答好并不容易,需要较深厚的功底;法理学依然重视考查学生通过基础知识分析问题和现象的综合能力;民事诉讼法考察内容比较基础,容易应付;而国际经济法和经济法内容较为庞杂,虽然考察的内容也很基础,不过在复习重要掌握如此庞杂繁复的内容 以下根据题目再作详细地分析。 综合A卷 宪法学 1 简述宪法平等权的含义与类型 (10分) 2 简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5-8项) (10分) 这两道题目都比较简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算是宪法中的重点,对于其概念、职权以及改革都应当在复习中加以注意的。而且,这种题目答案比较固定,不需要很多的自由发挥,熟记基础知识,完全可以应付。平等权更是重点,宪法中规定的公民的权利这一章本身就是重点,而平等权更是重中之重,也是一般稍微具有法律知识的人都应当掌握的基础内容。而且,平等权的相近内容在刑法和法理学中也有所涉及,所以,也应当算是对于基础知识的考察。同时,通过分析历年的宪法学试题,也可以看出,宪法学的题目大多数时候都比较基础,重点比较明确。(除了王磊老师出题的几次,考察内容有点偏) 行政法 3 行政法上的信赖保护原则的含义及要求 (20分) 4 行政诉讼法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哪些案件(10分) 行政法今年考察的两道题目也很基础。信赖保护原则是行政法原则中的非常重要的一个,而原则也是常考内容,如04年就考察了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中级人民法院的管辖权也应当是基础内容,在复习辅导中,我们都会提到对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中对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权的比较记忆,考生准确完整回答这道题目更不应该有任何问题。与05年相比,行政法的考察内容应该是更加基础了,难度明显下降。另一方面,06年没有出现案例分析,也算是难度的降低,不过,这并不表明此后的行政法题目都不会出现案例分析。 刑事诉讼法 5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七条:“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并且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结合证人证言的特征分析以下问题: (1)证据能力、证明力的相互关系(10分) (2)证人证言的认定条件 (8分) 6 简述被害人在公诉案件、自诉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的法律地位(12分) 刑事诉讼法的两道题目有一定难度。证据制度一直是刑事诉讼法中的重点和难点,不管是05年刑讯逼供,或是今年所考察的证据能力、证明力、证人证言,都是证据制度的重要内容,在复习中应当重点的花精力加以理解和掌握。第二道题目,虽然考察内容很基础,但是需要比较分析,所以也有一定难度。 刑法 7 肖天明,男,30岁,精神正常,一日夜乘坐耿宁开的出租车,假称钱被风吹跑了,趁其不备用砖头猛击耿宁头部,耿宁一闪,头上被打了一下,流血。耿宁趁肖天明弯腰捡砖头,将其推倒,跳上出租车倒车准备逃走。见肖天明手持砖头一手遮在眼前,挡住车的灯光,仍然在寻找耿宁。于是耿宁改换前档,向肖天明撞去,将其撞倒后逃走。经治疗肖天明一条腿被截肢。问对肖天明和耿宁的行为如何认定。 8 简述教唆犯的含义及如何处罚 刑法题目比较简单。案例依然是对重点罪名的分析,同时附带考察总论中的相关内容。而教唆犯算是总论中比较特殊和重要的内容,在05年也作了考察。考生应该很有准备。 国际法 9 简述国家责任的形式 10简述国家的管辖权 国际法的两道题目也很基础,教材上都有详细的论述。 综合B卷 法理学 1 从法理学的角度分析中原区人民法院的改革。(10分) 人民法院报 如今到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法院打官司的当事人,在介入诉讼前可以通过查阅这里汇编成册的大量先例判决案例,了解自己案件类似的判决结果。此间法学界人士认为,中原区法院试行的“先例判决”制度,是推进审判制度改革的重大探索,不仅有利于增加法院审判的透明度和权威性,而且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和提高审判效率。 中原区法院试行的“先例判决”制度,是指经过某种程序被确认的先例生效判决对本院今后处理同类案件具有一定的拘束力,其他合议庭或独任审判人员在处理同一类型、案情基本相同的案件时,应当遵循先例作出大体一致的判决。在前期先例判决的制作方面,中原区法院审判委员会或专业小组对判例的类型、程序和实体的处理、判例的形式和内容等进行了严格的审核,确认后严格规范先例判决文书,定期汇编成册,予以公布。据悉,中原区法院试行“先例判决”制度一年来,收到了令人满意的效果。法官办案更加透明了,法院审判工作效率大大提高了,当事人上诉的少了,案件被改判或发还重审现象基本杜绝。 2 民主与法治之争众说纷纭,其中自然包括人民陪审制杜。分析人民陪审制在民主与法治之间如何互动(10分) 法理学的第一题,和去年的“论建立判例法制度对中国法制建设的特殊重要意义”考察内容实际上是有很多重合的。而且这个课题也是近年来法理学研究中的一个热点,学界讨论比较多,北京大学也有法理学老师在这方面有比较重要的研究结果。所以,以不同形式在两年中连续考察,并不意外。当然,和05相比,今年的题目不像05那么宏观,且联系了实际,分值降低,更容易把握一些。第二道题目也是今年的热点。关于人民陪审制的存废优劣一直争论激烈,而民主和法治也是法理学中的基础和重点范畴。总体来说,这两道题目较有难度,可以借助我们所总结的陈述式题目和问题式题目综合加以分析回答。由于涉及的内容比较多,所以应当注意结构和条理的清晰。 经济法 3 试论述国家在经济法中的主体地位 (15分) 4 简述反垄断法如何规制经营者的集中(15分) 经济法06年的两道题目一道属于总论中的主体制度,一道属于竞争法中的反垄断法。相比05年来说,没有生僻的题目,更利于考生水平的发挥。一般来说,总论都应当有一道题目,然后则是竞争法、公司法、财税法、金融法等重要的分论内容中相关内容的考察。虽然今年经济法考察的也是基础内容,但是,由于其本身包含内容相当多,所以复习中可能会花费很多精力才能完全掌握各个部分的基础知识。 民事诉讼法 5 简述普通程序的特点 (15分) 6 移送管辖与管辖权转移有何区别(15分) 民事诉讼法的两道题目都很基础,而且历年来都比较基础,考生应该容易得分。 民法学 7 简述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及效力 (15分) 8 简述担保物权的特征 (15分) 9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红松购销合同,约定由乙公司提供进口红松1000立方,单价1400元。甲公司先付清全部货款,乙公司也按时交货。事后经甲公司检验,该红松是国产货,质量稍有逊色。不过甲公司考虑到也可以用,并且按市价只有1200元/立方,于是想向乙公司追索(1400-1200)x1000=20万元。请问如何向乙公司主张权利。如果甲公司向你咨询,你如何提供意见?有人主张乙公司成立不当得利,是否正确?(15分) 民法学的三道题目考察的是民法中的重要内容:代理、物权和合同。但是,虽然题目非常老套和典型,要做出很好的问答还是不容易。本来民法学就比较深刻严密,所以,在复习中应当多花精力,将其的一些基本范畴和基本制度掌握清楚明白。在分析中才能游刃有余。 国际经济法 10简述WTO的最惠国待遇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15分) 11简述国际许可合同及其类型 (10分) 国际经济法06年比较特别的一点是,没有对国际贸易法的内容加以考察,但是在复习中考生仍然不能忽视,因为这是国际经济法中的重点内容。不过,出现的两道题目也依然是基础的重点的内容,一道是WTO中的重要原则,这在国际私法和国际公法中也是重点,另一道是关于许可合同,这也是除了贸易法之外的另一个重点。假如有案例分析的话,则国际贸易法肯定会是重点考察的知识点。 (试题依据未名BBS整理) (作者为凯程06北大法学辅导员。06年凯程北大法学辅导班学员专业课过线率高达50%,有1人进入复试。06年该辅导员对于真题的命中率为50%,考点命中率90%以上。) 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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