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简答题:简述我国政党制度的基本内容】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是宪政制度中 的重要组成部分。
(1)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政权中居领导地位。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领导主要表现为 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而不是对其发号施令。
(2)各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各民主党派不是共产党的下级组织,而是与共产党一 起参与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工作,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积极参加各级人大代表 的选举,直接投身于人大,通过人大积极发挥人民代表的作用。
(3)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关系不是执政党与反对党的关系,也不存在轮流执政 的问题,但民主党派具有重要的监督作用。
(4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形式。
二、【简答题:简述国家主席的职权】
根据宪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我国国家主席的职权主要有如下四个方面:
(1)公布法律、发布命令权。法律在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通过后,由国家 主席予以颁布施行,这是法律生效的最后一道程序。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 委会的决定,发布特赦令和动员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和战争状态等。
(2)人事任免权。在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确定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 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正式人选后,由国家主席宣布其任职。根据全 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国家主席派遣或召回代表国家的常驻外交代表,即驻外使节。
(3)外交权。国家主席对外代表国家,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大 常委会的决定,宣布批准或废除同国外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
(4 )荣典权。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国家主席代表国家向那些对国家有重大功 勋的人或单位授予荣誉奖章和光荣称号。国家主席在国内外重大外事活动中,也有受到非常 礼遇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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